【衛學】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行政區域辦理的學校。
明代在各軍事要衝設衛,由各省都司管轄。
衛所辦的學校,稱為衛學,以收該地武官子弟為主。
洪武十七年(1384)岷州衛首建儒學,設教授一人,訓導二人,嗣大寧等地亦置衛學,教武官子弟。
正統(1436~1449)中,命都司、衛所應襲子弟年十歲以上者,提學官選送武學讀書,無武學者送衛學,或附近儒學。
成化年間(1465~1487),定衛學條例,衛學的學生稱為軍生,規定四衛以上軍生八十人,三衛以上軍生六十人,二衛至一衛軍生四十人,教材以儒家經典為主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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